基隆市立銘傳國民中學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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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5 ~ 113/1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立銘傳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立銘傳國民中學(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 |
工作內容 | (一) 學校財物(校舍、土地)業務管理及登錄、報表編造及陳報等相關業務。 (二)安排學校消防等相關例行檢測、公務報修、催收賠償金及班級公務檢查。 (三)協助辦公用品、小額採購(綠色、優先)及小額核銷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家長會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 (三)具我國國籍者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四)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 |
聯絡方式 | 僱用期間:本職缺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任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7月中旬,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工作待遇: (一)薪資:月支報酬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約僱人員之給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一)意者請備1.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於公告期間內(113年12月5日至114年12月10日止)寄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基隆市立銘傳國民中學人事室)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應徵幹事職代約僱人員」;或將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223120#51黃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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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立銘傳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一) 學校財物(校舍、土地)業務管理及登錄、報表編造及陳報等相關業務。 (二)安排學校消防等相關例行檢測、公務報修、催收賠償金及班級公務檢查。 (三)協助辦公用品、小額採購(綠色、優先)及小額核銷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家長會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 (三)具我國國籍者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四)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
聯絡方式
僱用期間:本職缺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任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7月中旬,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工作待遇: (一)薪資:月支報酬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約僱人員之給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一)意者請備1.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於公告期間內(113年12月5日至114年12月10日止)寄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基隆市立銘傳國民中學人事室)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應徵幹事職代約僱人員」;或將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223120#51黃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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