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
書記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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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中區興中街80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現職或曾經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五)具戶政工作經驗尤佳及具電腦資料操作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無則免附),合併掃描成PDF檔後上傳徵才系統。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當事人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五)聯絡電話:04-22247517分機16,羅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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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現職或曾經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五)具戶政工作經驗尤佳及具電腦資料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無則免附),合併掃描成PDF檔後上傳徵才系統。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當事人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五)聯絡電話:04-22247517分機16,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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