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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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營繕課)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 (二) 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 (三) 協助辦理本總臺工程稽核實施計畫。 (四) 協助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窗口。 (五) 擔任汛期檢查結果窗口。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4年12月31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方式如下: 1. 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文件)。 2. 紙本報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3年12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營繕課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聯絡電話:02-87702213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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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行政事項。 (二) 辦理飛航管制行政業務。 (三) 協助辦理本總臺工程稽核實施計畫。 (四) 協助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窗口。 (五) 擔任汛期檢查結果窗口。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4年12月31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方式如下: 1. 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文件)。 2. 紙本報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3年12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營繕課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聯絡電話:02-87702213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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