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股長

公告日 113/12/06
刊登起迄日 113/12/05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工作內容 1.國小教務、訓導與輔導業務工作計畫之擬訂。 2.國小教育科經常門預算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之一者。 (二) 具文教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及任薦任第八職等職務之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上傳。 (2) 聯絡電話: 1. 業務內容請洽:07-7995678轉3063國小科陳先生。 2. 報名事項請洽:07-7995678轉3142人事室李小姐。 (二) 甄試方式與程序: (1) 口試(面談)。 (2) 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2日於本局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www.kh.edu.tw/→最新公告)。 (三) 錄取名額: (1)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 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四) 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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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國小教務、訓導與輔導業務工作計畫之擬訂。 2.國小教育科經常門預算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之一者。 (二) 具文教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及任薦任第八職等職務之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上傳。 (2) 聯絡電話: 1. 業務內容請洽:07-7995678轉3063國小科陳先生。 2. 報名事項請洽:07-7995678轉3142人事室李小姐。 (二) 甄試方式與程序: (1) 口試(面談)。 (2) 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2日於本局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www.kh.edu.tw/→最新公告)。 (三) 錄取名額: (1)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 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四) 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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