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僱助理

公告日 113/12/06
刊登起迄日 113/12/05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項社會救助業務60%。 二、辦理社會福利津貼、急難救助、馬上關懷、防疫補償及桃園市民醫療補助相關業務3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三、需具汽車駕照,且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折合月薪金額39,340元。 二、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掃描檔(線上應徵者)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之17:00前將應徵資料親自或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助理」字樣及聯絡電話。 四、經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 王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項社會救助業務60%。 二、辦理社會福利津貼、急難救助、馬上關懷、防疫補償及桃園市民醫療補助相關業務3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三、需具汽車駕照,且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折合月薪金額39,340元。 二、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掃描檔(線上應徵者)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之17:00前將應徵資料親自或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助理」字樣及聯絡電話。 四、經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 王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