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輔導員(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06
刊登起迄日 113/12/05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輔導員(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272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01號)
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2、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校安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3、支援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附件及其他相關規定所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4、倘尚未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情事變更致無法如期取得者,不受此限。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資料及方式 (一) 一律採現場報名。(投件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學務處約僱人員,並檢附簡章表件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交學務處李教官)。 (二) 簡章表件可編輯檔可於本校網頁公告欄https://www.nojh.ilc.edu.tw/下載 (三) 請檢附下列資料文件各1份,依序裝訂。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如簡章附表1,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 2. 值勤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如簡章附表2、3。 3. 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二、甄試作業: (一) 面試時間:暫訂11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實施。(以簡訊通知為主) (二) 面試地點: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01號,公務電話03-9981024#126,承辦人:李永裕教官) 三、其他事項: (一) 本職缺經費依學務創新工作人力經費編列,聘期至年底(114/12/31), 如因經費有限致無法續聘,不得異議。 (二) 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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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輔導員(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2、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校安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3、支援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附件及其他相關規定所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4、倘尚未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情事變更致無法如期取得者,不受此限。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資料及方式 (一) 一律採現場報名。(投件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學務處約僱人員,並檢附簡章表件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交學務處李教官)。 (二) 簡章表件可編輯檔可於本校網頁公告欄https://www.nojh.ilc.edu.tw/下載 (三) 請檢附下列資料文件各1份,依序裝訂。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如簡章附表1,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 2. 值勤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如簡章附表2、3。 3. 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二、甄試作業: (一) 面試時間:暫訂11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實施。(以簡訊通知為主) (二) 面試地點: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01號,公務電話03-9981024#126,承辦人:李永裕教官) 三、其他事項: (一) 本職缺經費依學務創新工作人力經費編列,聘期至年底(114/12/31), 如因經費有限致無法續聘,不得異議。 (二) 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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