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
書記
公告日 | 113/12/06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警察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68號(臺東縣警察局及所屬各機關)。 |
工作內容 | 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3年12月6日(公告之日起1週)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 自傳,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白處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甄選方式: (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三)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三、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89-334142 張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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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警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3年12月6日(公告之日起1週)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 自傳,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白處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甄選方式: (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三)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三、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89-334142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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