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副處長

公告日 113/12/06
刊登起迄日 113/12/05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聞處)
工作內容 襄助新聞處各項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新聞處王小姐(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306)。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利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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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襄助新聞處各項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新聞處王小姐(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306)。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利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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