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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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5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33,750元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http://www.nanchuang.gov.tw) |
工作內容 | 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列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歷及專業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請於113年 12月13日前(報名資料以送達為準,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南庄鄉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四)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五) 聯絡電話:037-823115#105游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08~1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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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列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歷及專業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請於113年 12月13日前(報名資料以送達為準,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南庄鄉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四)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五) 聯絡電話:037-823115#105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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