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約用人員(長青科) 預估缺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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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5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長青科) 預估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
工作內容 | (一) 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資源與服務人力之開發、整備及運用,含住宿式機構計畫推動及預防延緩失能失智服務資源輔導管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115條之相關情事者。 (二) 符合以下資格任一者: 1.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4.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行政人員且具3年以上年資者。 (三) 具政府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37268/post ) (二)切結書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37268/post )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影本等,影本證明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無則免附。) (五) 符合資格條件所需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書、專技社工師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736443/post、相關工作年資證明等,影本證明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六)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七)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約用人員」,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一)薪資待遇:月薪 新臺幣 39,960元;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約新臺幣42,120元。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實際依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截止日期: 113 年 12 月 12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3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六)其他: 1.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2.本甄選案需俟114年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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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5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約用人員(長青科) 預估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資源與服務人力之開發、整備及運用,含住宿式機構計畫推動及預防延緩失能失智服務資源輔導管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115條之相關情事者。 (二) 符合以下資格任一者: 1.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4.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行政人員且具3年以上年資者。 (三) 具政府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37268/post ) (二)切結書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37268/post )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影本等,影本證明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無則免附。) (五) 符合資格條件所需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書、專技社工師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736443/post、相關工作年資證明等,影本證明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六)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七)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約用人員」,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一)薪資待遇:月薪 新臺幣 39,960元;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約新臺幣42,120元。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實際依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截止日期: 113 年 12 月 12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3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六)其他: 1.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2.本甄選案需俟114年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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