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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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
工作內容 | (一)里幹事業務。 (二)區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職務,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須具有里幹事(外勤工作)實際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服務證明)。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本所人事室許主任(07-2387886),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7-2386113#120陳課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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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里幹事業務。 (二)區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職務,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須具有里幹事(外勤工作)實際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服務證明)。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本所人事室許主任(07-2387886),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7-2386113#120陳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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