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助理員
| 公告日 | 114/09/1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9/15 ~ 114/10/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承保及保險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委任第4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如錄取人員具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屆時將以薦任第6職等進用)。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工作勤奮負責,具服務熱忱、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操作處理能力。 (五)具備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知能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5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0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聯絡方式: 02-23961266#2942吳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2413顏小姐(工作內容)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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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114/09/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9/15 ~ 114/10/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承保及保險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委任第4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如錄取人員具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屆時將以薦任第6職等進用)。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工作勤奮負責,具服務熱忱、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操作處理能力。 (五)具備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知能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5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0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聯絡方式: 02-23961266#2942吳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2413顏小姐(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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