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
主任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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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政府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屏東縣琉球鄉中正路158號)與屏東縣琉球鄉琉球國民小學(屏東縣琉球鄉中正路293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校合併設置)。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1年以上人事工作經驗。 四、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5年者,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五、具有學校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並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人事行政工作經歷1年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 二、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屏東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黃小姐,電話:08-7320415分機6512。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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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校合併設置)。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1年以上人事工作經驗。 四、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5年者,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五、具有學校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並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人事行政工作經歷1年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 二、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屏東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黃小姐,電話:08-7320415分機6512。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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