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交通車隨車人員_鐘點制每小時183元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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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1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
職稱 | 交通車隨車人員_鐘點制每小時183元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一)上學:由高樹起站。 (二)放學:由學校(潮州)返回各路線站點。 |
工作內容 | 隨交通車提供搭乘學生之安全維護與照顧、家長聯繫、車上事件處理及學校交辦事項等工作。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者)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具愛心、耐心。 (二)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情事。 (三) 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
聯絡方式 | 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1許育瑜組長。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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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1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職稱
交通車隨車人員_鐘點制每小時183元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隨交通車提供搭乘學生之安全維護與照顧、家長聯繫、車上事件處理及學校交辦事項等工作。
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者)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具愛心、耐心。 (二)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情事。 (三) 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聯絡方式
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1許育瑜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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