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護理師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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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工作內容 | (一)住民生活及臨床照護之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執行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執行醫囑。 (四)督導照服員照顧服務品質。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最近5年內曾任公立醫院、私立教學醫院或公立長照機構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者(年資採計至113年11月30日)。 (四)具備臺語溝通能力。 (五)近5年內有長照機構工作經驗或具長期照顧整合Level III完訓證明尤佳。 (六)有安寧、個管師、感染管制師等訓練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七)具專案、研究、海報、論文期刊發表經驗者尤佳。 (八)其他事蹟(如優良人員獲獎紀錄、投稿經刊登,請檢附證明文件) (九)本職缺需輪值三班,整合機構內住民健康問題及提供日常照護活動。 (十)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1日後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吳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勿空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護理師證書 (4)學歷證件 (5)服務年資3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6)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資格文件、長照小卡(無則免附)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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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住民生活及臨床照護之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執行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執行醫囑。 (四)督導照服員照顧服務品質。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最近5年內曾任公立醫院、私立教學醫院或公立長照機構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者(年資採計至113年11月30日)。 (四)具備臺語溝通能力。 (五)近5年內有長照機構工作經驗或具長期照顧整合Level III完訓證明尤佳。 (六)有安寧、個管師、感染管制師等訓練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七)具專案、研究、海報、論文期刊發表經驗者尤佳。 (八)其他事蹟(如優良人員獲獎紀錄、投稿經刊登,請檢附證明文件) (九)本職缺需輪值三班,整合機構內住民健康問題及提供日常照護活動。 (十)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1日後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吳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勿空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護理師證書 (4)學歷證件 (5)服務年資3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6)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資格文件、長照小卡(無則免附)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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