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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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 |
職稱 | 特教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
工作內容 |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配合特教教師入班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五)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七)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八)助理員每日需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紀錄。 (九)應接受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或研習,(除參與研習外,學校得以其他形式辦理之), 每學期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 習)。 (十)協助輔導室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待遇: (一) 聘任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83元,每天服務時數最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 ,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 ,服務期間為學生就學時間,學生放學後不得納入本案服務範圍。 (二)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三)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持高中(職)以上學歷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
聯絡方式 | 電話:4258158#610或615,李主任或黃組長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特教助理員
113/11/28~1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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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配合特教教師入班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五)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七)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八)助理員每日需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紀錄。 (九)應接受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或研習,(除參與研習外,學校得以其他形式辦理之), 每學期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 習)。 (十)協助輔導室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待遇: (一) 聘任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83元,每天服務時數最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 ,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 ,服務期間為學生就學時間,學生放學後不得納入本案服務範圍。 (二)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三)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持高中(職)以上學歷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聯絡方式
電話:4258158#610或615,李主任或黃組長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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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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