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契約行政助理
公告日 | 113/12/06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契約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 |
工作內容 | 1.櫃檯相關業務(病歷複印申請、收費、病歷借閱、稽催等工作)。 2.病歷管理相關業務(電子病歷、檔案管理、病歷調閱、病歷掃描及稽核等相關工作)。 3.公文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醫務管理、資訊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病歷資訊管理背景、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能力(如Excell、Word、Power point)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2.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
聯絡方式 |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0,9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行政助理」字樣,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 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呈現): (1)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 (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畢業證書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其他證件:病歷資訊管理師或其他證照影本。 4. 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五、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鄭小姐(02)28712121轉89350。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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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契約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櫃檯相關業務(病歷複印申請、收費、病歷借閱、稽催等工作)。 2.病歷管理相關業務(電子病歷、檔案管理、病歷調閱、病歷掃描及稽核等相關工作)。 3.公文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醫務管理、資訊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病歷資訊管理背景、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能力(如Excell、Word、Power point)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2.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0,9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行政助理」字樣,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 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呈現): (1)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 (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畢業證書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其他證件:病歷資訊管理師或其他證照影本。 4. 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五、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鄭小姐(02)28712121轉8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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