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約聘人員
| 公告日 | 113/12/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7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視業務調整 |
| 工作內容 | 本局勞動基準科相關勞動條件檢查工作等業務 |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 應符合「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所列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第七職等之專門知能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表) (2)曾修習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認定) (3)具備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實務經驗,服務優良且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者。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18日17時前檢附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學(經)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證書及所受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掛號郵寄或送達本局報名(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二)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勞動條件檢查員」,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四)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五)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項目及方式: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113年12月25日前於本府勞工局網頁公布名單,並通知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視情況增列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二)甄選當日請自行準備考試用具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三)本次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 (1)第1試(筆試):分選擇題及公文撰寫兩大項,測驗內容為勞工行政及勞動相關法令,以藍或黑筆作答,測驗時間為1小時。 (2)第2試(面試):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二者成績依佔分比例加總後即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 三、符合資格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 徵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 labor.taichung.gov.tw/)網頁。 四、報到日期:公告錄取後5日內。 五、其他: (一)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增列備取。 (二)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5244,湯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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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7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本局勞動基準科相關勞動條件檢查工作等業務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 應符合「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所列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第七職等之專門知能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表) (2)曾修習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認定) (3)具備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實務經驗,服務優良且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者。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18日17時前檢附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學(經)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證書及所受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掛號郵寄或送達本局報名(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二)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勞動條件檢查員」,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四)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五)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項目及方式: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113年12月25日前於本府勞工局網頁公布名單,並通知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視情況增列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二)甄選當日請自行準備考試用具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三)本次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 (1)第1試(筆試):分選擇題及公文撰寫兩大項,測驗內容為勞工行政及勞動相關法令,以藍或黑筆作答,測驗時間為1小時。 (2)第2試(面試):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50%,二者成績依佔分比例加總後即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 三、符合資格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 徵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 labor.taichung.gov.tw/)網頁。 四、報到日期:公告錄取後5日內。 五、其他: (一)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增列備取。 (二)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5244,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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