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茄萣區公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3/11/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1 ~ 113/11/2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茄萣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3等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茄萣區濱海路四段27號 |
| 工作內容 | 一、各項列管案件控管及追蹤。 二、為民服務推廣業務。 三、公民參與及施政計畫彙陳。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且具備身心障礙證明。 2.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請檢附履歷表(公務人員簡歷表,並簽名)、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結書、服務經歷證明書等證件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220薪點約僱人員(秘書室)」自傳須簽名、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茄萣區濱海路4段27號高雄市茄萣區公所人事室 收」,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須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 待遇:220薪點(220*135=29,700元) 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7-6901934】 其他: 1.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案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身心障礙特考4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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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1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茄萣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3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各項列管案件控管及追蹤。 二、為民服務推廣業務。 三、公民參與及施政計畫彙陳。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且具備身心障礙證明。 2.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檢附履歷表(公務人員簡歷表,並簽名)、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結書、服務經歷證明書等證件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220薪點約僱人員(秘書室)」自傳須簽名、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茄萣區濱海路4段27號高雄市茄萣區公所人事室 收」,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須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 待遇:220薪點(220*135=29,700元) 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7-6901934】 其他: 1.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案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身心障礙特考4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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