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護理師

公告日 113/12/09
刊登起迄日 113/12/09 ~ 113/12/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406臺中市立仁愛之家(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
工作內容 (一) 護理照顧服務相關工作。 (二) 健康促進、衛教與保健服務。 (三) 護理行政相關業務。 (四) 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業務。 (五) 機構照護品質監測業務。 (六) 配合機構照護需要,需輪值夜班。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現職師(三)級以上,並經銓敘部審定有案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四)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五) 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六) 應具備護理人員執業登記資格。 (七)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 4 年(含)以上者,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13 年 10月 31日(星期四)止。 1.公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人員。 2.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 3.公立學校之護理師。 4.公立機構之護理師。 (八) 取得「長期照顧Level-1共同課程」證書(請檢附證明文件)。 (九) 最近2年(112年-113年)曾接受至少10小時感染管制課程證明,或具1年以上感染管制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註: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級繼續教育辦法」,護理人員如連續歇業逾2年或領得護理師證書逾5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者,近一年內須有繼續教育積分20點以上始得申請執業登記 (若有上述情形者,需檢附前開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良民證、「長期照顧Level-1共同課程」證書、112-113年曾接受至少10小時感染管制課程證明、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外語能力證明、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上傳至系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係預估缺,屆時如未出缺將由本家逕行取消本次甄選及通知應徵職務者。 (四)若有疑問請洽本家兼任人事管理員,電話:04-22392074分機1203林小姐、業務問題請洽王組長04-22392074分機1120。 (五)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2.甄選方式:面試100%。 (六)放榜:公告於本家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後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護理師
113/11/11~113/11/17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護理照顧服務相關工作。 (二) 健康促進、衛教與保健服務。 (三) 護理行政相關業務。 (四) 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業務。 (五) 機構照護品質監測業務。 (六) 配合機構照護需要,需輪值夜班。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現職師(三)級以上,並經銓敘部審定有案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四)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五) 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六) 應具備護理人員執業登記資格。 (七)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 4 年(含)以上者,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13 年 10月 31日(星期四)止。 1.公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人員。 2.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 3.公立學校之護理師。 4.公立機構之護理師。 (八) 取得「長期照顧Level-1共同課程」證書(請檢附證明文件)。 (九) 最近2年(112年-113年)曾接受至少10小時感染管制課程證明,或具1年以上感染管制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註: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級繼續教育辦法」,護理人員如連續歇業逾2年或領得護理師證書逾5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者,近一年內須有繼續教育積分20點以上始得申請執業登記 (若有上述情形者,需檢附前開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良民證、「長期照顧Level-1共同課程」證書、112-113年曾接受至少10小時感染管制課程證明、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外語能力證明、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上傳至系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係預估缺,屆時如未出缺將由本家逕行取消本次甄選及通知應徵職務者。 (四)若有疑問請洽本家兼任人事管理員,電話:04-22392074分機1203林小姐、業務問題請洽王組長04-22392074分機1120。 (五)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2.甄選方式:面試100%。 (六)放榜:公告於本家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後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護理師
113/11/11~113/11/17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