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僱助理
| 公告日 | 113/12/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維護墓園環境、墓園鑑界及相關事宜聯繫協調。50% 二、辦理墓園更新、撿骨、火化等補助業務。3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履歷及簡歷)確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檢具之證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專業證照。 (三) 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請檢附證件影本,併同上開資料以PDF檔上傳資料影本並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 (四)甄試及錄取通知: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維護墓園環境、墓園鑑界及相關事宜聯繫協調。50% 二、辦理墓園更新、撿骨、火化等補助業務。3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履歷及簡歷)確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檢具之證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專業證照。 (三) 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請檢附證件影本,併同上開資料以PDF檔上傳資料影本並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 (四)甄試及錄取通知: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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