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辦事員
公告日 | 113/12/0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總統府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初等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具備電腦處理能力。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身心障礙者請檢附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供參。 二、依業務實際需要擇優通知來府面談,並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02)23206675林小姐([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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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總統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初等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具備電腦處理能力。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身心障礙者請檢附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供參。 二、依業務實際需要擇優通知來府面談,並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02)23206675林小姐([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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