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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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育相關業務。 2.經營管理、林業技術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註:需在機關內不同樓層間走動及協助庶務性工作。)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3.具身心障礙手冊。 4.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5.不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切勿應徵,如錄取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將解除錄取資格。 |
聯絡方式 | 1.意者應檢附: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需含照片、聯絡⽅式及簡歷⾃述詳實填寫並親⾃簽名(請於事求⼈網站下載)。 (2)國⺠⾝分證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專業證照及身心障礙手冊。 上述資料請於⺠國113年12⽉16⽇前送(寄)⾄: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職務。連絡電話:(03)8621100#302古⼩姐。 2.本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惟未獲通知⾯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資料,請附⾜額回 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4.本職缺⽉⽀酬⾦以280薪點進⽤(以⽬前薪點折合率146.0計算,尚需扣除勞、健保⾃付額部分) 5.本次簽約期限:⾃報到之⽇起⾄114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錄取⼈員分發報到前1⽇⽌,即無條件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資遣、補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22~113/12/02
|
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育相關業務。 2.經營管理、林業技術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註:需在機關內不同樓層間走動及協助庶務性工作。)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3.具身心障礙手冊。 4.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5.不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切勿應徵,如錄取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將解除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1.意者應檢附: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需含照片、聯絡⽅式及簡歷⾃述詳實填寫並親⾃簽名(請於事求⼈網站下載)。 (2)國⺠⾝分證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專業證照及身心障礙手冊。 上述資料請於⺠國113年12⽉16⽇前送(寄)⾄: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職務。連絡電話:(03)8621100#302古⼩姐。 2.本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惟未獲通知⾯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資料,請附⾜額回 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4.本職缺⽉⽀酬⾦以280薪點進⽤(以⽬前薪點折合率146.0計算,尚需扣除勞、健保⾃付額部分) 5.本次簽約期限:⾃報到之⽇起⾄114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錄取⼈員分發報到前1⽇⽌,即無條件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資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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