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0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宜蘭縣員山鄉湖東村蜊埤路27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櫃檯受理民眾申辦業務,辦理殮殯區、納骨區、禮廳(以上均需排班輪值)等區及殯葬設施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與上述相當之職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機關得視業務狀況,進行業務調整及輪調。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國中以上畢業。 二、擁有工作服務熱忱、品性端正及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業務加班及排班輪值。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1份:1.簡歷表(自傳簡述並簽名、附照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5.退伍令(無者免附);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清晰裝置於信封內,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殯管所約用人員職務】,於113年12月13日前逕寄(以郵戳為憑)【264宜蘭縣員山鄉湖東村蜊埤路27號服務組林幹事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職缺月酬為28,590元,僱用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服務成績考核優良得以續僱,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9220433分機17林幹事或分機14鄭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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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協助櫃檯受理民眾申辦業務,辦理殮殯區、納骨區、禮廳(以上均需排班輪值)等區及殯葬設施管理等工作。 二、其他與上述相當之職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機關得視業務狀況,進行業務調整及輪調。
資格條件
一、國內國中以上畢業。 二、擁有工作服務熱忱、品性端正及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業務加班及排班輪值。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1份:1.簡歷表(自傳簡述並簽名、附照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5.退伍令(無者免附);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清晰裝置於信封內,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殯管所約用人員職務】,於113年12月13日前逕寄(以郵戳為憑)【264宜蘭縣員山鄉湖東村蜊埤路27號服務組林幹事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職缺月酬為28,590元,僱用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服務成績考核優良得以續僱,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9220433分機17林幹事或分機14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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