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3/12/09
刊登起迄日 113/12/06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社會課各項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品性端正、服務熱忱、工作細心、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5.具工作經驗者尤佳。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聯絡方式 一、應檢附之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個人履歷文件(個人自傳、工作經歷及相關專業證照等,請以A4規格紙張直式橫書製作繕打)。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意者請於 113 年12月11日下午 4時前將相關文件郵寄或親自送至「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雲林縣褒忠鄉公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課 臨時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者不另通知且均不退件。 (2)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面試時間:書面資料初審通過者將個別電話通知。 (4)聯絡電話:05-6972005分機110社會課 三、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社會課各項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品性端正、服務熱忱、工作細心、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5.具工作經驗者尤佳。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聯絡方式

一、應檢附之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個人履歷文件(個人自傳、工作經歷及相關專業證照等,請以A4規格紙張直式橫書製作繕打)。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意者請於 113 年12月11日下午 4時前將相關文件郵寄或親自送至「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雲林縣褒忠鄉公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課 臨時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者不另通知且均不退件。 (2)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面試時間:書面資料初審通過者將個別電話通知。 (4)聯絡電話:05-6972005分機110社會課 三、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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