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幫工程司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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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1 ~ 113/11/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嘉義市, 臺南市, 跨縣市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南區第一開發隊,地址:嘉義市國揚一街20號4樓 官田工務所,地址:台南市官田區渡子村渡子頭274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農地重劃、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工作熱忱者。 4.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 三、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投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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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1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臺南市, 跨縣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農地重劃、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工作熱忱者。 4.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 三、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投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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