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09
刊登起迄日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特殊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四、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 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將以上資料掃描成PDF檔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mail protected],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林小姐收。 ※信件標題請寫「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並請於信中留下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六)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7,800元。 (七)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852 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特殊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四、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 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將以上資料掃描成PDF檔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mail protected],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林小姐收。 ※信件標題請寫「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並請於信中留下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六)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7,800元。 (七)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852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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