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
課員
| 公告日 | 114/09/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9/23 ~ 114/09/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衛生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基隆市 |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1樓(基隆市安樂區衛生所) |
| 工作內容 | 1.衛生保健門診業務。 2.衛生所人事、會計、行政及研考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形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下旬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報名諮詢(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安樂區衛生所鄭主任(02)2431-806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9/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9/23 ~ 114/09/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衛生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衛生保健門診業務。 2.衛生所人事、會計、行政及研考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形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下旬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報名諮詢(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安樂區衛生所鄭主任(02)2431-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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