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09
刊登起迄日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榮民服務照顧全般業務。 2.一般行政事務處理與支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擬任工作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及一般公文(書)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務代理人』,於公告期限(含)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請勿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2等200-240或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27,000-32,400或33,750元/月。(約僱人員月支報酬(薪點折合通用貨幣),另加計行政院核定有案另按月支給之其他現金給與低於基本工資者,以基本工資相同數額支給。) 3.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114年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且已無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者,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聘僱。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 5.甄試項目:第一階段筆試及電腦測試;第二階段面試。筆試內容: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建議或公文寫作(本處業務相關內容)。 6.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4375863#213 聯絡人:鍾語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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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榮民服務照顧全般業務。 2.一般行政事務處理與支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擬任工作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及一般公文(書)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務代理人』,於公告期限(含)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請勿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2等200-240或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27,000-32,400或33,750元/月。(約僱人員月支報酬(薪點折合通用貨幣),另加計行政院核定有案另按月支給之其他現金給與低於基本工資者,以基本工資相同數額支給。) 3.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114年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且已無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者,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聘僱。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 5.甄試項目:第一階段筆試及電腦測試;第二階段面試。筆試內容: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建議或公文寫作(本處業務相關內容)。 6.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4375863#213 聯絡人:鍾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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