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0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豐原漆藝館業務。 (二)辦理地方文化館及社區營造相關業務推展。 (三)客家業務推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二)大專以上畢業,精通客語尤佳。 (三)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 (折合新臺幣月薪37,8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 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通過客語認證或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三) 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 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5222106分機390徐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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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豐原漆藝館業務。 (二)辦理地方文化館及社區營造相關業務推展。 (三)客家業務推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二)大專以上畢業,精通客語尤佳。 (三)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 (折合新臺幣月薪37,8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 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通過客語認證或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三) 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 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5222106分機390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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