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科員
公告日 | 113/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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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新安路2號(企劃組) |
工作內容 | 1.行政院政府施政計畫與個案計畫研考。 2.新設或擴建科學園區之可行性評估與籌設計畫之推動。 3.科技計畫研考。 4.機關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5.立法院案件資料彙整。 6.監察院案件控管。 7.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者。 3.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獨立專案作業及規劃能力。 5.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現職派令影本、(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退伍令影本、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企劃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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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6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行政院政府施政計畫與個案計畫研考。 2.新設或擴建科學園區之可行性評估與籌設計畫之推動。 3.科技計畫研考。 4.機關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5.立法院案件資料彙整。 6.監察院案件控管。 7.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者。 3.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獨立專案作業及規劃能力。 5.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現職派令影本、(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退伍令影本、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企劃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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