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3/12/09
刊登起迄日 113/12/09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校務研究暨永續發展中心
工作內容 1.規劃與協助本校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團隊師生執行計畫,包含相關活動辦理與參與、整合資源,以連結大學與城鄉。 2.協助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盤點,與永續報告書、年度報告書等出版事項。 3.庶務性事務:協助中心推廣業務之相關庶務性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之學士級以上畢業 。 2.須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檢定考試及格。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 PowerPoint)。 4.具備獨立撰寫專題研究報告之能力、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具獨立專案作業能力、具資料整合與分析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12月18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校務研究暨永續發展中心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行政組員
113/11/19~1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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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規劃與協助本校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團隊師生執行計畫,包含相關活動辦理與參與、整合資源,以連結大學與城鄉。 2.協助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盤點,與永續報告書、年度報告書等出版事項。 3.庶務性事務:協助中心推廣業務之相關庶務性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之學士級以上畢業 。 2.須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檢定考試及格。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 PowerPoint)。 4.具備獨立撰寫專題研究報告之能力、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具獨立專案作業能力、具資料整合與分析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12月18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校務研究暨永續發展中心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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