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行政助理
| 公告日 | 113/12/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外交部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簡要性節略、彙蒐外交業務相關資料及統計分析、專案計畫之執行及追蹤管考等作業。 (二)辦理活動、會議聯絡、長官行程規劃與協調、訪賓接待及通關禮遇等聯繫協調作業。 (三)辦理單位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出境管制措施專案列管作業。 (四)辦理電子公文作業系統、數位檔管系統、電子表單系統之操作及相關諮詢、文書案件之管理及統計分析。 (五)辦理單位綜合管考、財產物品管理、網頁維護及資料庫更新、推動外交事務公文流程簡化等作業。 月薪:約新臺幣33,000元 |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中英文輸入操作能力及簡報製作能力。 (五)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 聯絡方式 | (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及工作經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工作證明文件影本,於113年12月13日前郵寄至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行政助理」。 (二)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楊小姐(電話:02-2348-2193)。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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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簡要性節略、彙蒐外交業務相關資料及統計分析、專案計畫之執行及追蹤管考等作業。 (二)辦理活動、會議聯絡、長官行程規劃與協調、訪賓接待及通關禮遇等聯繫協調作業。 (三)辦理單位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出境管制措施專案列管作業。 (四)辦理電子公文作業系統、數位檔管系統、電子表單系統之操作及相關諮詢、文書案件之管理及統計分析。 (五)辦理單位綜合管考、財產物品管理、網頁維護及資料庫更新、推動外交事務公文流程簡化等作業。 月薪:約新臺幣33,000元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中英文輸入操作能力及簡報製作能力。 (五)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及工作經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工作證明文件影本,於113年12月13日前郵寄至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行政助理」。 (二)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楊小姐(電話:02-2348-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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