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0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暫僱4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
工作內容 | 一、各類公文分文及改分。 二、公文稽催及分析。 三、協助公文交換中心管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公部門之工作經驗。 二、可配合跨科室工作調動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案職缺自報到之日起僱用,月支報酬新臺幣33,7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文書科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政府人事處首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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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暫僱4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各類公文分文及改分。 二、公文稽催及分析。 三、協助公文交換中心管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公部門之工作經驗。 二、可配合跨科室工作調動者。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自報到之日起僱用,月支報酬新臺幣33,7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文書科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政府人事處首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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