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技工
公告日 | 113/12/10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946008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
工作內容 | 駕駛、據點維護管理、配合辦理相關活動機動人力、保育巡查、救難支援、公務車輛管理及清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須具備職業駕駛執照。 (三)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五)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六)具有經驗者且符合本處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
聯絡方式 |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01月1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處行政中心總收發室(946008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逾期無效,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以掛號郵戳或本處總收發收件時間(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人:本處行政室劉幼君,電話:08-8861321#299,傳真:08-886204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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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駕駛、據點維護管理、配合辦理相關活動機動人力、保育巡查、救難支援、公務車輛管理及清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須具備職業駕駛執照。 (三)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五)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六)具有經驗者且符合本處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聯絡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01月1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處行政中心總收發室(946008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逾期無效,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以掛號郵戳或本處總收發收件時間(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人:本處行政室劉幼君,電話:08-8861321#299,傳真:08-88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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