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
社工督導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
職稱 社工督導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5段166巷12號)
工作內容 一、擔任「社工督導」,辦理本縣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應具備原住民族社會工作之實務工作經驗、及瞭解強化社會安全網之運作知能。 三、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四、未具雙重國籍者。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1.比照「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114年)」專業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薪資為7等2階(344薪點)至8等7階(472薪點)。(曾於其他機關擔任之社工年資,均可併計提敘。) 2.族語加給:中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000元、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500元、優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3,000元。 3.獎金:114年12月1日仍在職者,核發以下獎金。 (1)年終獎金:服務滿1年者發給1個月薪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計算發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2)績效獎金:年度工作績效獎金最高發給0.5個月。(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計算發給) 4.其餘:包含交通補助費、休假補助、慰勞假、未休假加班費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8月13日原民社字第1130038747號函頒布「114年度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規定請領。 5.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俟114年度考核結果做為次年度敘薪及續聘之依據。 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原住民籍身份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五、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1份。(無者免提供) 六、曾任各級公、私立單位社工資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相關資料(依序裝訂)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114年度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社工督導」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郵寄至宜蘭縣新生里中山路五段166巷12號4樓收或親送至同址游先生,報名日期自113年12月10日至113年12月13日止(報名最後一日下午17:00前送達,非以郵戳為憑)。 二、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予電話通知,地點於本所5樓會議室,通知面試者請於面試時間前至本所4樓辦公室報到),不符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9253995分機4204,聯絡人:游先生。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

職稱

社工督導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擔任「社工督導」,辦理本縣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應具備原住民族社會工作之實務工作經驗、及瞭解強化社會安全網之運作知能。 三、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四、未具雙重國籍者。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1.比照「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114年)」專業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薪資為7等2階(344薪點)至8等7階(472薪點)。(曾於其他機關擔任之社工年資,均可併計提敘。) 2.族語加給:中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000元、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500元、優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3,000元。 3.獎金:114年12月1日仍在職者,核發以下獎金。 (1)年終獎金:服務滿1年者發給1個月薪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計算發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2)績效獎金:年度工作績效獎金最高發給0.5個月。(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計算發給) 4.其餘:包含交通補助費、休假補助、慰勞假、未休假加班費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8月13日原民社字第1130038747號函頒布「114年度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規定請領。 5.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俟114年度考核結果做為次年度敘薪及續聘之依據。 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原住民籍身份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五、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1份。(無者免提供) 六、曾任各級公、私立單位社工資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相關資料(依序裝訂)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114年度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社工督導」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郵寄至宜蘭縣新生里中山路五段166巷12號4樓收或親送至同址游先生,報名日期自113年12月10日至113年12月13日止(報名最後一日下午17:00前送達,非以郵戳為憑)。 二、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予電話通知,地點於本所5樓會議室,通知面試者請於面試時間前至本所4樓辦公室報到),不符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9253995分機4204,聯絡人:游先生。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