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人力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09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人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臺中市梧棲區文昌路400號)
工作內容 1.負責校安中心輪值。 2.學生上、放學導護工作及駐站輔導。 3.配合警方實施春風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本局及本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工作。 5.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 6.校安事件處置及通報、急救等。 7.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含參加地區專業研討活動)。 8.春暉專案。 9.舍監休、請假時,協助代理舍監相關業務。 10.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2、6項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二)報名人員須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依序實施資格審查: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且大專以上畢業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具有服務熱忱、高度敬業負責、表達溝通協調能力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資訊處理、有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臺中市梧棲區文昌路400號) 人事室電話:04-26578270分機9701、97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職稱

學務創新人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負責校安中心輪值。 2.學生上、放學導護工作及駐站輔導。 3.配合警方實施春風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本局及本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工作。 5.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 6.校安事件處置及通報、急救等。 7.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含參加地區專業研討活動)。 8.春暉專案。 9.舍監休、請假時,協助代理舍監相關業務。 10.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2、6項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二)報名人員須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依序實施資格審查: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且大專以上畢業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具有服務熱忱、高度敬業負責、表達溝通協調能力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資訊處理、有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臺中市梧棲區文昌路400號) 人事室電話:04-26578270分機9701、97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