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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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市校舍路200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事宜。 2.社勞相關業務。 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良好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操作,曾具任職於公務機構經驗或具備社會行政相關科系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為退除役官兵者(具有榮民身分),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請於截止日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處兼辦人事憑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 2.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5)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6)退役證明影本(或免役證明) 3.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4.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5.月酬標準: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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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事宜。 2.社勞相關業務。 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良好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操作,曾具任職於公務機構經驗或具備社會行政相關科系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為退除役官兵者(具有榮民身分),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請於截止日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處兼辦人事憑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 2.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5)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6)退役證明影本(或免役證明) 3.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4.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5.月酬標準: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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