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醫師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05/13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94641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
工作內容 1.醫療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外科、皮膚科、泌尿科、胸腔科、內科、家醫科、復健科、消化內科)。 3.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所定之師(三)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者。 5.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醫師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相關學經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 相關資料請逕寄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人事室黃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由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日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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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05/13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醫療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外科、皮膚科、泌尿科、胸腔科、內科、家醫科、復健科、消化內科)。 3.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所定之師(三)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者。 5.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醫師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相關學經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 相關資料請逕寄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人事室黃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由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日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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