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動物醫院
技士
公告日 | 1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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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動物醫院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動物醫院 (10672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一五三號)。 |
工作內容 | 一、醫療事務相關行政工作。 二、協助小動物麻醉與相關急重症加護之臨床業務與教學。 三、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獸醫系(科)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有案者。 三、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四、最近三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五、具備服務熱忱與良好溝通能力,有小動物臨床經驗、且具指定工作項目之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將請逕自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檔案(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信箱;並請將上開資料表紙本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暨訓練資料等影本於113年12月31日下班前,寄達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3號人事室陳小姐收(以郵戳紙本為準,逾時恕不候,請寄件者自行考量寄達時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獸醫職系技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校甄選程序: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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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動物醫院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醫療事務相關行政工作。 二、協助小動物麻醉與相關急重症加護之臨床業務與教學。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獸醫系(科)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有案者。 三、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四、最近三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五、具備服務熱忱與良好溝通能力,有小動物臨床經驗、且具指定工作項目之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將請逕自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檔案(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信箱;並請將上開資料表紙本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暨訓練資料等影本於113年12月31日下班前,寄達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3號人事室陳小姐收(以郵戳紙本為準,逾時恕不候,請寄件者自行考量寄達時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獸醫職系技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校甄選程序: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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