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臨床心理師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09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稱 臨床心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醫院(330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或新屋分院(327005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工作內容 臨床心理師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組碩士以上畢業。 (三)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及格,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12月 16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心理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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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稱

臨床心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臨床心理師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組碩士以上畢業。 (三)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臨床心理師及格,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12月 16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心理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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