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技佐
公告日 | 1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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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09 ~ 113/12/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5號 |
工作內容 | 一、營繕工程採購與執行。 二、水電設備維護。 三、環境、安全維護。 四、四省、節能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含)以上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四、有採購證照者為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資料影本郵寄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人事機構收(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技佐,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8509238。 三、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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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09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營繕工程採購與執行。 二、水電設備維護。 三、環境、安全維護。 四、四省、節能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含)以上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四、有採購證照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資料影本郵寄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人事機構收(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技佐,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8509238。 三、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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