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工作內容 (一)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暫訂至114年8月2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又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3年12月16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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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暫訂至114年8月2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又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3年12月16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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