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約聘研究員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者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規劃、推動、統計、調查與分析。 2.各縣市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巡迴輔導,擴增各縣市服務量能策略之規劃、推動、跨網絡溝通、聯繫及協調。 3.社區式服務單位照顧嚴重情緒行為個案加強照顧費補助機制之規劃、推動、調查、分析、及協調聯繫。 4.身心障礙者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補助規定、審核、經費撥付、核銷及結案等行政作業。 5.運用社會住宅布建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之規劃、推動、分析。 6.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其他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 3.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4.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 5.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身心障礙福利組約聘研究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6.月支報酬:376至424薪點(新臺幣50,760元至57,240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黃小姐(人事);(02)2653-1908魏小姐(業務)。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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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研究員
113/11/11~1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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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者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規劃、推動、統計、調查與分析。 2.各縣市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巡迴輔導,擴增各縣市服務量能策略之規劃、推動、跨網絡溝通、聯繫及協調。 3.社區式服務單位照顧嚴重情緒行為個案加強照顧費補助機制之規劃、推動、調查、分析、及協調聯繫。 4.身心障礙者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補助規定、審核、經費撥付、核銷及結案等行政作業。 5.運用社會住宅布建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之規劃、推動、分析。 6.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其他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 3.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4.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 5.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身心障礙福利組約聘研究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6.月支報酬:376至424薪點(新臺幣50,760元至57,240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黃小姐(人事);(02)2653-1908魏小姐(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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