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課員
公告日 | 1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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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供應室)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本總臺採購業務(含物料採購、資本支出案件採購)等事項。 (二) 彙辦採購相關公文。 (三) 協助本總臺各單位檢視招標文件。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者且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人員,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轉調之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四) 具採購證照及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採購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本職缺為供應室採購課課員職務(A280090)】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陳小姐(02)8770-22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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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總臺採購業務(含物料採購、資本支出案件採購)等事項。 (二) 彙辦採購相關公文。 (三) 協助本總臺各單位檢視招標文件。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者且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人員,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轉調之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四) 具採購證照及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採購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本職缺為供應室採購課課員職務(A280090)】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陳小姐(02)877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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