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暫定)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未滿2歲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政策之宣導、會議、配套方案規劃、執行情形調查、人員訓練、補助資格、經費審核及核銷等工作。 2.協助辦理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等業務相關會議。 3.辦理統計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等相關數據。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幼保、幼教、家政、護理、法律、公共行政、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或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2.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2月17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專案助理(臨時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錄取人員由本署通知報到進用,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28薪點(新臺幣4萬4,280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424薪點(新臺幣5萬7,240元);大學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12薪點(新臺幣4萬2,120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76薪點(新臺幣5萬0,760元);專科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280薪點(新臺幣3萬7,800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30薪點(新臺幣4萬4,550元)。 6.洽詢電話:(02)2653-1837洪先生。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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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未滿2歲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政策之宣導、會議、配套方案規劃、執行情形調查、人員訓練、補助資格、經費審核及核銷等工作。 2.協助辦理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等業務相關會議。 3.辦理統計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等相關數據。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幼保、幼教、家政、護理、法律、公共行政、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或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2.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2月17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專案助理(臨時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錄取人員由本署通知報到進用,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28薪點(新臺幣4萬4,280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424薪點(新臺幣5萬7,240元);大學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12薪點(新臺幣4萬2,120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76薪點(新臺幣5萬0,760元);專科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280薪點(新臺幣3萬7,800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30薪點(新臺幣4萬4,550元)。 6.洽詢電話:(02)2653-1837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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