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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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苗栗縣,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及所轄業務之行政區域。 |
工作內容 | 協辦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行政、地政、土地管理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類科專技考試及格者;並具以上類科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規定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一)基本資料表: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cb.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二)報名表及文件: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徵才)下載填妥資料,並請附具結書、2吋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技考試及格證書、工作經歷等影本各1份。 (三)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技術類約用人員』。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六)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5,570元整;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進用技術類約用人員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止,於經費不足或計畫終止時即予解僱。 (七)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1109)。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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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協辦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行政、地政、土地管理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類科專技考試及格者;並具以上類科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規定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基本資料表: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cb.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二)報名表及文件: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徵才)下載填妥資料,並請附具結書、2吋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技考試及格證書、工作經歷等影本各1份。 (三)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技術類約用人員』。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六)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5,570元整;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進用技術類約用人員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止,於經費不足或計畫終止時即予解僱。 (七)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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