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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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派駐本分署工務所(臺南市)。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電機工程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具有調任電機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於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掃描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二) 證件不全,恕不通知補件。 五、 本次甄選程序採面試方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辦理。 六、 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 七、 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八、 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黃小姐;(06)5753251分機57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工程員
113/11/19~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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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電機工程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具有調任電機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掃描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二) 證件不全,恕不通知補件。 五、 本次甄選程序採面試方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辦理。 六、 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 七、 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八、 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黃小姐;(06)5753251分機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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