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公告日 | 113/12/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 職稱 |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苗栗縣 |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或由本中⼼分配。 |
| 工作內容 | 執⾏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服務業務(含關懷訪視、個案討論、協助個案就醫與勞政職業訓練、就業輔導資源轉銜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任⼀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 、公共衛⽣、醫事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 2. 符合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社會⼯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 領有護理師、⼼理師、社會⼯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師或醫事⼈員相關證書。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 聯絡方式 | ⼀、⽉薪資︰ 1. 約聘6等2階296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1,528元)+700元風險加給: A.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 、公共衛⽣、醫事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 B. 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C.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2. 約聘6等3階312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3,773元)+700元風險加給: A.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 、公共衛⽣、醫事相關系所碩⼠以上學歷。 B. 領有護理師、⼼理師、社會⼯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師或醫事⼈員相關證書。 ⼆、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員履歷表(如附件,須簽名蓋章)2、⾝分證正反⾯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約聘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員。以掛號郵寄(親送或委送亦可)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李⼩姐收,請於報名截⽌⽇113年12⽉24⽇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式:⾯試 四、初審通知:報名⼈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由本中⼼通知⾯試。 五、錄取通知: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六、聯絡⼈: 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兼任⼈事管理員李⼩姐電話(037)558-61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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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執⾏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服務業務(含關懷訪視、個案討論、協助個案就醫與勞政職業訓練、就業輔導資源轉銜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任⼀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 、公共衛⽣、醫事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 2. 符合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社會⼯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 領有護理師、⼼理師、社會⼯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師或醫事⼈員相關證書。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薪資︰ 1. 約聘6等2階296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1,528元)+700元風險加給: A.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 、公共衛⽣、醫事相關系所學⼠以上學歷。 B. 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C.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2. 約聘6等3階312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3,773元)+700元風險加給: A.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 、公共衛⽣、醫事相關系所碩⼠以上學歷。 B. 領有護理師、⼼理師、社會⼯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師或醫事⼈員相關證書。 ⼆、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員履歷表(如附件,須簽名蓋章)2、⾝分證正反⾯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約聘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員。以掛號郵寄(親送或委送亦可)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李⼩姐收,請於報名截⽌⽇113年12⽉24⽇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式:⾯試 四、初審通知:報名⼈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由本中⼼通知⾯試。 五、錄取通知: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六、聯絡⼈: 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兼任⼈事管理員李⼩姐電話(037)55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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