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書記

公告日 113/12/10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工作內容 1、檔案管理。 2、協助公文收發文登記用印。 3、協助財物管理。 4、協助辦理社政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且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自傳)並於填表人欄位內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0周主任或分機171賴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書記
113/12/02~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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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檔案管理。 2、協助公文收發文登記用印。 3、協助財物管理。 4、協助辦理社政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且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自傳)並於填表人欄位內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0周主任或分機171賴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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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2~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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